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6年10月9日
本期导读:
唐山采取六项措施治理“虚假招标”
唐山市采取六项措施治理“虚假招标”。治理“虚假招标”是唐山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唐山市招标办主要采取六项措施,强化招投标监督。一是实行标前勘察制度,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办理招标登记前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违规情况不予办理招标登记,并予查处;二是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从机制上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资格审查监督,凡实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的,全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招标办现场监督,不得限定投标人数量,增强投标竞争性;四是实行招标人代表评标资格备案审核制度,要求其必须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与评标;五是对招标代理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组成员备案和签字制度,如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操纵招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经查证核实直接清出代理机构,并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六是全面启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从招标登记至中标公示,招投标各环节全部在网上录入和审核,网上刷卡报名,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使招投标各环节更加公开、透明。
(唐山市招标办)
(编者按:为更迅速交流全省招投标和交易中心的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请各市、县积极为“简报”投稿。邮编:050051,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46号,省招标办市场科,电子邮箱:hbzbb.wf@gmail.com,联系电话:0311-87829147, 传真:0311-87084854)
编审:王英
编辑:张国桢
(共印80份)
报:建设部市场司、 建设厅各位领导、 有关处室、 省招标办各位主任
发: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扩权县建设局、华油招标办、省招标办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