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论坛
政务公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简报

 

第 4 期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6315

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研讨会召开。2006226日,省建设厅市场处和省招标办,在省招标办会议室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此《办法》总结了一年多以来,清单招标评标经验,结合省厅“三项制度”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按工程类别详细制定了四类评标办法。省建设厅市场处、省招标办、衡水、沧州、邯郸、石家庄、保定等市招标办主任参加,河北中原项目管理公司和河北建工集团等市场主体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会议议定,按照大家所提意见修改后,作为待议件提交招标办工作会讨论。

                          (省招标办市场科)

石家庄市招标办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积极稳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工程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石家庄市招标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31日起在石家庄市备案的担保单位在办理工程担保事宜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手册》。每项工程担保业务合同签订后,应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并填写《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手册》。严格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不得以诋毁他人、降低服务质量或承诺提供虚假担保等行为搞恶性竞争承揽担保业务;担保单位承担担保业务应当有与所承担的工程担保义务相适应的清偿能力,且应当实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单位要求委托人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可采用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投标担保不应采用反担保形式,提倡采用信誉担保),禁止虚假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发生索赔时,担保人应在其保函责任范围内办理索赔事宜;被保证人委托担保单位进行工程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委托保证合同,会同保函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担保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担保风险评估制度,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积累并建立可靠的信息数据库,严格执行科学的决策程序,完善对投保单位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法经营;担保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担保档案的管理,将担保文件、过程资料包括承接担保后预控和防范风险的措施、了解检查合同履行的情况以及对工作成果的评估等资料整理归档。担保单位从事工程担保活动,由招投标监督机构向社会公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在本市从事担保活动的担保单位,实行担保联盟制度。(具体内容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阅。)         

    (石家庄市招标办)

江苏省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分类管理。江苏省招标办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健康发展,对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分类管理,全省73家交易中心(含分中心)中,一类交易中心有28家,二类交易中心有31家,三类有14家。此次分类是按照交易中心的规模、设施、人员力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自200631日后各交易中心按照类别,分级收费。(具体资料详见“三项制度论坛”http://www.hebgc.com/bbs)。

  (省招标办市场科)

 

 

编审:李贤明              编辑:张国桢       (共印60份)

:建设部市场司建设厅各位领导有关处室省招标办各位主任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油招标办省招标办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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