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5年6月15日
唐山市招标办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开端良好。5月份,唐山市有18条市政道路进行招投标,总投资近4亿元,并全部实行资格后审和低价中标,是今年唐山市落实“三项制度”的重大举措。老唐丰路翻修改造工程等四项工程已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价下浮范围在11%~23%,共节省财政资金334.2万元。目前,其它道路招标工作仍在继续进行。自工程招标登记开始,市招标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按承诺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时间的原则办理招投标的各项备案,并认真做好监督服务工作,为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在招标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工程担保的各项措施,投标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的2%,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均为10%,并在资格后审文件中详细载明了必要合格条件。招投标中,施工企业理性报名,并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实力自主报价。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严格按照资格后审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使投标企业入围的选择更加公开、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技术标实行通过制评审;对商务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规定合理、公正评审,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唐山市招标办)
唐山市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实行经评审后的最低价中标,节约资金,遏制违规。自5月份开始,唐山市市政道路工程招投标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具体做法:
一是真正实现“阳光”招标,对投标企业入围全部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后审文件载明的必要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实行通过制,改变了以往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售标书前进行资格预审的方式,有效遏制了利用资格审查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取消对投标人数量的限制,只要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报名采用“背靠背”形式,不用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即可购买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直到开标后才公开投标人,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行为的发生,并大大增加了投标数量,促进了唐山市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二是严格资格后审条件,从施工企业业绩、财务状况、项目部人员配备、企业信誉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入围企业均为经营稳健、质量过硬、实力较强、有信誉的队伍,为实行低价中标打好基础。
三是技术标采用通过式,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再打分,只评通过或不通过,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
四是商务标从最低价评起,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并参考由造价站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对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详细评审、论证。
五是引用担保机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的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等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均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备案管理,确保低价中标工程顺利实施。
(唐山市招标办)
编审:李贤明
编辑:张国桢 (共印60份)
报:建设部市场司、建设厅各位领导、有关处室、省招标办各位主任
发: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油招标办,省招标办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