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论坛
政务公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简报

 

第 2 期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5年1月27日

承德市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承德市建设局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规定凡在承德市范围内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帐户管理,帐户设在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依照要求具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集中交纳、返还等手续。凡在承德市范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生产厂家、项目法人等需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将投标保证金足额交纳至投标保证金统—帐户,投标保证金到统一帐户后,由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并及时通知招标人。凡由交纳方原因造成保证金未按时进入统一帐户的,其投标人一律不得参与开标、评标。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后,凭交款证明文件和招标人意见到交易中心办理返还手续;中标企业在合同备案后五日内,凭交款证明文件和招标人意见到交易中心统一办理返还手续。

(承德市交易中心)

唐山市招标办召开两个座谈会,进一步研究落实“三项制度”。为全面贯彻全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工程担保工作会议精神,唐山招标办于元月6日与7日相继组织召开施工企业代表座谈会和各县(市)、区招标办主任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有关问题,并传达省的会议精神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施工企业座谈会邀唐山市7家较大企业代表参加,大家一致认为,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价中标、工程担保制度,对节省国家投资、降低工程风险与防范“两个拖欠”的发生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从投标与中标的角度提出了推行“三项制度”的难点、特点及建议,如怎样根据现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企业自身的成本控制定额及报价体系和技巧、评标专家如何确定成本价、监管部门如何控制招标人压价等,为唐山市下步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了参考。

各县区招标办主任座谈会,交流了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大家认为,在新形势下,监管人员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如何确定企业成本价仍是重点和难点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评标专家队伍的培训、考核和结构调整,加强对担保市场的培育等。

针对去年各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工作现状,在新的一年市招标办提出了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即抓一先进县,当好排头兵;抓一落后县,重点帮扶指导,从而促进唐山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唐山市招标办)

 

 

编审:李贤明              编辑:张国桢       (共印60份)

:建设部市场司建设厅各位领导有关处室省招标办各位主任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油招标办省招标办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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