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俊义副厅长在全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工作会议上
的讲话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日)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请来,召开这个会议,目的是总结推广前阶段我省以规范招投标竞争秩序为目的,探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的经验,研究如何全面推行新机制,以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接下来,付汉泉同志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安排,李贤明同志就推行“三项制度”有关问题及三个规范性文件条款进行说明,厦门市建设局的同志要介绍他们在这方面工作的成功经验。下午朱厅长出席会议,就“三项制度”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研究:
一、充分认识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将加快城镇化进程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把城镇化确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主体战略之一。实施城镇化战略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而建设行业在实施城镇化战略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同时也面临着加快发展、全面提高的难得机遇。推进城乡建设在未来几年内是我厅一项重点工作。随着城乡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住宅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固定资产投入将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保持高速度的增长。2003年,全省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24亿元,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6.16%。这些成就都是在建筑市场上实现的。但由于我国还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阶段,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市场经济的新秩序还没有完全确立,市场保障体系、信用体系还未真正建立,很多市场行为不规范,特别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合同履约率低,拖欠工程款严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因此,改革和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工程担保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市场中的问题,这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价中标的管理模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强制标准必须执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招投标和工程计价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确定合理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实行低价中标就是要充分发挥招投标的竞争作用,达到降低投资的目的,同时督促建筑企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行业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实行担保制度是为了规避低价中标所产生的风险,通过建立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来完善建筑业的风险转移体系,避免不良竞争行为,对解决“两个拖欠”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清单招标是“形式”,低价中标是“实质”,工程担保是“保证”,三者相互依存、互为关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合同履约行为,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按约支付将起到重要作用。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也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因此,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工程担保制度势在必行。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的推行工作。
二、当前“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以及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客观上为推行工程“三项制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年以来,我省在广泛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试点引路,稳步推进”的方针,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探索,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经过近一年的推行,各地结合实际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已全面展开,“低价中标”方法在试点基础上不断完善,廊坊、石家庄、邢台、秦皇岛、衡水5个试点市对清单评标工作做了各种探索,通过总结推行中的经验,使最终确定的低价中标评标方法更加科学和合理,“工程担保”问题在有的市也取得了突破,邢台、秦皇岛在部分实行低价中标的工程中推行了工程担保,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下一步在全省推行担保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三项制度”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困难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由于推行“三项制度”将从根本上打破现行的招投标模式,运行规则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原则将会受到重大调整,特别是对改制不彻底,包袱过重的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冲击较大。二是“三项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广泛,全省各地的情况又各不相同,国家规定不尽完善,外省也正在积极探索,因此推行“三项制度”难度较大。三是“三项制度”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作为保障和前提条件,如政策法规、担保市场的培育和建立等,而目前有的还是空白,成为推行的“瓶颈”障碍。四是“三项制度”本身既独成体系又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存在着内在必然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完善都将影响制度的推行。五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有的业主认为推行“三项制度”削弱权力,限制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有的施工企业甚至个别主管部门认为采取“低价中标”降低了企业利润,不利于行业发展,会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在推行“三项制度”上存在抵触和畏难情绪。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一是“三项制度”的推行,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代表了先进生产力,这些问题都是一项新制度建立和推行中必然存在的问题,不应动摇我们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只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取得的成绩才能统一大家的思想,纠正错误的认识。二是推行“三项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一定要积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防止
“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三是要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建筑秩序为目标,以广泛宣传、完善法规、强化监管为手段,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
当前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是:统一思想,营造氛围,提高各方主体自觉实行“三项制度”的意识,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积极培育担保市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后期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和技术保证;难点是:一是对低价中标的认识不统一的问题,二是工程担保市场培育和推行问题。一些问题既是重点又是难点,要深入研究,重点突破。对按规定应实行“三项制度”的项目,要认真开展工作。我们确定全省推行“三项制度”的范围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以上或者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程的施工招标,均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其中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房地产项目、实行低价中标项目以及总承包人需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工程,应当实行工程担保。
“三项制度”作为建筑体制改革的一个新生事物,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逐步认识完善,要积极稳步推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强力推行。当前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但在我国还刚刚开始推行,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及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和熟悉程度。要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单位、建筑企业、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等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评标专家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的理论和方法。只有广大从事工程计价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掌握了方法,才能使这种计价模式真正付诸实施。
推行清单招标和低价中标,提高评标工作质量,评标专家是关键。推行低价中标,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评审、质询和论证,因此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建立评标专家评价制度和清出制度,个别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徇私舞弊,在评标打分中有不公正行为,有的甚至成了假招标和串通投标的帮手,这种情况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及时吸纳高素质的新专家入库,组建资深专家库。同时要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水平。省招标办前阶段与京津同行磋商了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问题,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了与二市专家的联网,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2、加强工程后期的管理
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注意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监督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承诺进行劳务分包,同时还要对合同变更、价款结算工作进行跟踪,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有效监控,切实保证合同履约,保证招投标竞争中形成的合同价、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各项承诺的实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实行低价中标工程的管理。明确各方职责,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控,建立严格的现场验收和签证制度,认真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合同的全面执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也要对低价中标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安全、质量关。同时,还要研究中标后项目施工行为和监理行为跟踪监督、动态考评制度,对低价中标施工企业履行投标承诺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支付工资款和材料款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专用款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定期在网上公布。要通过企业自控、行业自律、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多种管理渠道相结合,预防施工过程中出现“豆腐渣”工程。
3、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是推行“三项制度”的保证。低价中标后,企业的实际履约行为如何,应由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去保证。当前建筑业企业规模过大,大量低素质包工队涌入建筑市场,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是引发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市场秩序混乱、企业效益低下和工程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实行低价中标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对于用低价骗取中标后非法转包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企业要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加强与工商、银行、保险及担保等机构的合作,建立信用档案,将执法机构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情况记录在数据库中,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使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通过建立信用机制,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逐步提高企业的合同履约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遏制不讲诚信、挂靠、转包、恶意拖欠等情况的发生。对达不到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和业绩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以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4、积极培育担保市场主体,尽快建立工程担保体系
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制度的推行,使得投标人依靠企业自身的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竞争中取胜。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剔除了碰运气的成分,更具竞争性,是比较科学、公正的方法。为保证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这套完善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使得投标人不敢贸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否则,亏本的只能是投标人自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了要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外,还将接受保证担保人的监控。同时,实行工程担保制度也是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推行“三项制度”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缺乏工程担保的主体,省里仅成立了三家专业担保公司,大部分市还没有专业担保公司,真正意义上的担保业务一时还难以开展。要大力
培育工程担保市场主体,采用多种方式并举。各市可积极培育规范化、专业化的工程担保公司,探索承包商同业担保制度,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机构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立合理的、由多种担保主体组成的工程担保体系,在工程担保领域形成适度竞争,切实保证工程担保工作健康发展。
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工作,为工程招投标作好技术服务
信息化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建立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旨在随时发现并查处建筑市场中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转包和分包、无证或越级承包工程等问题,完成对全省建筑市场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运行。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省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中各环节及其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管,主要包括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工程稽查、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等业务管理系统,以及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是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的工程交易管理系统从建立到现在运行多年,对保证全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信息化建设发展,有些方面已很不适应,从加强招投标交易管理的角度急待整合升级。其次,清单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所有投标文件从数字校核、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选定、低于成本价的判定到分数的计算工作量很大,整个评标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如果没有计算机辅助,整个评标工作依靠评委手工完成,存在很大的难度。因此,省厅在制订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同时,组织开发了为顺利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制度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并整合原有资源,对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这些成果的推广使用,将实现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网上招投标工作,即网上远程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标书报送、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辅助评标工作;实现全省招标项目计算机统一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档案数据库,提高招投标监管的效率。同时通过网上公示制度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这些开发成果下午还要演示,请大家多提意见。另外,从搞好服务、规范运作的角度,省招标办还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涉及设计、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几个方面,本次会上也印发给大家,这些基础性成果的应用必将对全省的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6、以推行“三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竞争秩序
完善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是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省的建设规模很大,建筑企业也很多,但缺少具有竞争力强的企业。依靠行政手段,我们很容易把企业做“大”,但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才能把企业做强。实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改革,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要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通过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引导投标企业提高竞争力,促进代理机构规范行为,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从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各级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监管行为,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招标后对施工现场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实行联动执法,实施大市场的概念。在过去,分段执法、互不联系、信息不通造成管理上的漏洞等现象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招投标是一个源头性的工作,招投标环节搞好了,施工过程中的拖欠问题、合同问题、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很多问题也都会迎刃而解,所以要统一领导、统一要求、协调联动,利用建筑市场的闭合管理来保证“三项制度”顺利推行,从而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工作,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责任、定期考核。在推行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搞好理论研究。“三项制度”是一个新事物,我们目前制定的政策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推行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新问题。这些都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去完善、去解决,各市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
同志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刚刚闭幕,我们全省建设行业正在“两会”精神的指引下,大力推进建设领域各项事业的改革,推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希望大家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我省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